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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龙花园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表决结果的公示 |
各业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参与表决。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 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栋1单元601室等2户屋顶 及外墙 渗水维修工程已征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 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统计结果如下:项目对应建筑物总面积540.00平方米, 受益总人数6人,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60.00平方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 数4人。已有4人同意,对应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60.00平方米,占项目对应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的100.00%,占项目对应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的100.0 0%。现将业主签名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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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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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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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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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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